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法律责任。
● 股东浙江卧龙舜禹出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舜禹”)持有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22,798,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6%,为公司榜首大股东。本次处理股份质押后,卧龙舜禹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5,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64%,占公司总股本的3.45%;卧龙舜禹及其共同行动听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5,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84%,占公司总股本的3.45%。
公司于2025年01月02日接到股东卧龙舜禹的告诉,得悉卧龙舜禹将其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上虞支行”)的股份处理了质押事务,详细事项如下:
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被用作严重财物重组成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证用处的景象。
到公告发表日,卧龙舜禹归于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部属全资子公司,与卧龙控股、浙江龙信股权出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信合伙”)及陈建成先生构成共同行动听,卧龙舜禹及其共同行动听累计质押股份状况如下:
本次股份质押首要系公司榜首大股东卧龙舜禹根据其本身生产运营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运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本钱、继续运营才能发生严重影响。
卧龙舜禹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归还才能,未来还款财物金额来历最重要的包括运营收益、出资收益、股票盈利及其他收益等,质押危险在可控规模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