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时间自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开始。补贴申请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10日。如需更改补正有关信息的,也应于2026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更改。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答:实施时间自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开始。补贴申请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10日。如需更改补正有关信息的,也应于2026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更改。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答:一是扩大报废旧车范围。将合乎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汽油乘用车注册登记时间从2011年6月30日前扩围至2012年6月30日前,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注册登记时间从2013年6月30日前扩围至2014年6月30日前,新能源乘用车注册登记时间从2018年4月30日前扩围至2018年12月31日前。
二是调整旧车持有时间要求。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相应报废的机动车须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答:没有变化。即申请报废更新补贴所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为纳入工业与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排量需在2.0升及以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买的乘用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答:没有变化。即对报废合乎条件的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与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2万元;报废合乎条件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万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给予补贴。
(6)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于2025年1月1日之后开具。
6.消费者由于新车延迟交付等原因,没能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全部证明材料的,2025年还能申请补贴吗?
答:能。为做好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证明的个人消费者,能申请补贴,申请人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按照2024年政策要求执行。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须为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且为I类账户(请与开户银行核实账户类型);
(1)手机端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4个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2)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答:没有变化。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没有先后顺序要求。车主可以先报废旧车,也可以先购买新车。
答:实施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补贴申请时间为2025年2月8日至2026年1月10日。如需更改补正有关信息的,也应于2026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更改。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答:补贴申请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置换更新补贴。
在置换补贴政策实施时间内,个人消费者转让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本市的乘用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乘用车,注册登记在同一人名下,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既有乘用车须为2025年1月8日(含当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3.消费者由于新车延迟交付等原因,没能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没能取得全部证明材料的,2025年还能申请补贴吗?
答:能。为做好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证明的个人消费者,能申请补贴,按照2024年政策要求执行,每置换更新一辆乘用车给予1.5万元补贴。
答:对转让合乎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最高补贴1.5万元。其中,新车销售发票价税合计低于20万元(不含)的,补贴1.3万元;高于20万元(含)的,补贴1.5万元。
答:本次补贴政策要求转让旧车并完成新车上牌手续后才能申请补贴,所需新车销售发票、新车登记、旧车转让证明材料,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
答:此次补贴只面向个人消费者,只针对乘用车,不含单位用车,不含商用车,也不含营运车辆。
答:置换补贴政策的新购新能源乘用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是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答:不能。同一辆新车不重复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北京市汽车置换补贴,已获得其中一项补贴的,申请另一项补贴时不予受理。
答: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2月8日0时至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系统”网页PC端、“京通”小程序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页面、“绿交车辆”小程序,上传车主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车主的有效银行卡账号面照片、新购新能源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新购新能源乘用车行驶证照片、转让本市乘用车行驶证照片,确实无法上传行驶证照片的,需要填报车辆号牌号码和车架号。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上述新车销售发票、新车登记、旧车转让证明材料,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由在本市注册的企业开具。
转让时间以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变更时间为准,新购新能源乘用车上牌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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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7日,北京推出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旨在促进绿色出行与旧车淘汰,补贴领取流程详见原文。
2025年1月27日北京市商务局印发了关于《北京市2025年电瓶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的通知,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原文。
2025年1月27日,北京推行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以旧换新补贴金额的补贴标准详见原文。
北京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进度能够最终靠“京通”小程序进行查询,具体查询流程详见原文。
根据《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度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参与企业的通知》规定,市商务局组织并且开展了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旧换新政策参与企业的征集工作。
旧车车主将报废旧车交给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车主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
提交补贴申请采用线上办理的方式,可通过“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系统”网页PC端、“京通”小程序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页面、“绿交车辆”小程序做相关操作,进入申报页面,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所需附件。鼓励各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申领补贴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0时至2026年1月10日24时。如需更改补正有关信息的,也应于2026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更改。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申领补贴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0时至2026年1月10日24时。如需更改补正有关信息的,也应于2026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更改。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申领补贴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0时至2026年1月10日24时。如需更改补正有关信息的,也应于2026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更改。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手机端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等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参见商务部《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问答手册》),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
2025年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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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自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开始。补贴申请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10日。如需更改补正有关信息的,也应于2026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更改。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2. 2025年报废旧车条件有哪些变化?
答:一是扩大报废旧车范围。将合乎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汽油乘用车注册登记时间从2011年6月30日前扩围至2012年6月30日前,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注册登记时间从2013年6月30日前扩围至2014年6月30日前,新能源乘用车注册登记时间从2018年4月30日前扩围至2018年12月31日前。
答:没有变化。即申请报废更新补贴所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为纳入工业与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排量需在2.0升及以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买的乘用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答:没有变化。即对报废合乎条件的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与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2万元;报废合乎条件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万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给予补贴。
6.消费者由于新车延迟交付等原因,没能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全部证明材料的,2025年还能申请补贴吗?
答:能。为做好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证明的个人消费者,能申请补贴,申请人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按照2024年政策要求执行。
答:没有变化。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没有先后顺序要求。车主可以先报废旧车,也可以先购买新车。
答:实施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补贴申请时间为2025年2月8日至2026年1月10日。如需更改补正有关信息的,也应于2026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更改。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答:补贴申请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置换更新补贴。
在置换补贴政策实施时间内,个人消费者转让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本市的乘用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乘用车,注册登记在同一人名下,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既有乘用车须为2025年1月8日(含当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答:能。为做好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证明的个人消费者,能申请补贴,按照2024年政策要求执行,每置换更新一辆乘用车给予1.5万元补贴。
答:对转让合乎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最高补贴1.5万元。其中,新车销售发票价税合计低于20万元(不含)的,补贴1.3万元;高于20万元(含)的,补贴1.5万元。
答:本次补贴政策要求转让旧车并完成新车上牌手续后才能申请补贴,所需新车销售发票、新车登记、旧车转让证明材料,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
答:此次补贴只面向个人消费者,只针对乘用车,不含单位用车,不含商用车,也不含营运车辆。
答:置换补贴政策的新购新能源乘用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是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答:不能。同一辆新车不重复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北京市汽车置换补贴,已获得其中一项补贴的,申请另一项补贴时不予受理。
答: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2月8日0时至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系统”网页PC端、“京通”小程序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页面、“绿交车辆”小程序,上传车主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车主的有效银行卡账号面照片、新购新能源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新购新能源乘用车行驶证照片、转让本市乘用车行驶证照片,确实无法上传行驶证照片的,需要填报车辆号牌号码和车架号。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